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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與舒適使用資訊
本指南內容係為補充說明電腦隨附之使用文件內含的安全與舒適使用資訊。
安全需求
請勿在任何需要正常視知覺的情況下,戴上無線 3D 眼鏡。請勿將眼鏡作為太陽眼鏡
使用。
正常狀況下,立體 3D 影像的觀看時間,可與您平常觀看顯示器的時間一樣久,且一
樣安全。但某些人可能會感到不適。將遇到視覺問題或任何不良症狀的可能性降至最
低:
• 進行立體 3D 影像相關的醫療測試,檢查自己觀看立體 3D 影像的能力。
• 與顯示器保持 2 至 2.5 英呎以上的距離。觀看距離太近會造成您的眼睛疲勞。
• 定期休息,每觀看立體 3D 影像一小時後,請至少休息 5 分鐘。
• 若您出現以下任何一種症狀,在症狀減緩前,請勿從事任何一種具有潛在危險
性的活動 (如開車):
• 噁心、暈眩或欲吐
• 頭痛或眼睛疲勞
• 視力模糊
持續數秒以上的複視
若症狀持續發生,請停止使用,並在與醫生討論症狀之前,請勿再觀看立體 3D 影
像。
癲癇警告
若您的家族有任何成員有癲癇的病史,請在使用電腦遊戲產品之前請教醫生。
少部分的人在觀看包含光圖型的電視影像或電玩遊戲時,可能會導致癲癇發作。
以下族群應於觀看立體 3D 影像前向醫師諮詢:
• 5 歲以下的孩童
• 任何有癲癇病史,或其家族成員有癲癇病史之人
• 任何曾有癲癇發作,或因閃光特效誘發感覺障礙之人
癲癇發作警告
某些光圖型可能會誘發之前無癲癇病史的人癲癇發作。若在觀看立體 3D 影像時,出
現以下任一種症狀,請停止觀看立體 3D 影像:
• 出現非自主運動或眼睛或肌肉跳動
• 肌肉痙攣
• 噁心、暈眩或欲吐
• 抽搐
• 迷向 、混亂或失去對於周遭的知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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